健康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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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教育部112年08月01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疾管署新聞稿及圖卡 附件一 附件二 」)
(說明:教育部112年05月19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
(說明:教育部112年04月14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
(說明:教育部112年03月16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
(說明:教育部112年02月21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
(說明:教育部111學年11月30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教育部111學年11月09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教育部111學年11月02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 檢送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 引」)
(說明:教育部111學年開學防疫指引)
(說明: 教育部5/28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本次刪除國中及高中「九宮格」座位匡列學生3天防疫假方式(改全班遠距教學3天無需請假),以及國小及幼兒園、國中及高中階段疫苗施打之說明(詳附檔如上)。大專校院部分並無更動。)
(說明: 111.5.18教育部通函-修正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說明: 111.5.17.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1: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2: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修正規定對照表
111.05.16教育部來函
(說明: 111.5.16教育部通函-請學校預作防疫準備及應變措施)
(說明: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 (111)年5月9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案)
附件1:自本(111)年5月9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請貴府 (部、司、署)依說明段辦理
附件3:居家檢疫期滿當日快篩雙向簡訊內容
附件4:國際港埠入境人員 檢疫期間執行COVID-19抗原快篩作業流程
(說明: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
附件1:本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 定」
附件 2:公告修正【嚴重特殊轉染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111年4月26日起居家 隔離天數為3+4天,其中自主防疫之4天,考量校園為高度 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
附件:指揮中心宣布,4月25日起實施重點疫調、自4月26日起縮短居 家隔離天數為3+4天,另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三天者,自4月27 日開始解除隔離
(說明: 檢送本部修正後「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案)
附件: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說明: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附件1:本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 定」
附件2:公告修正 [嚴重特殊轉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有關本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 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案)
附件: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說明: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 措施裁罰規定」)
附件 1:本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 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 定」
附件 2:公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自111年3月7日起大專校院新聘外籍教研人員及其家屬專案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
(說明: 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1:大專校院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2:大專校院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修正規定對照表
附件 3 : 自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 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說明: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1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附件 1:本部業於本(110)年11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附件 2: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借施裁罰規定 」
(說明: 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1:大專校院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2:修正規定 對照表
(說明: 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1:大專校院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2:修正規定 對照表
(說明:有關110學年度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之境外生、教研人員及家屬專案入境家用快篩採檢措施)
(說明: 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1:大專校院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2:修正規定 對照表
(說明: 檢送「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附件 1:大專校院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因應全國疫情警戒調降至第二級,大專校院得評估暑期適度開放校園場域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因應全國疫情警戒調降至第二級,大專院校得評估暑期適度開放校園場域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大專校院在確保管理調度能夠落實防疫配套措施的原則下,得評估適度開放部分校園場域,請查照。)
(說明:大專校院在確保管理調度能夠落實防疫配套措施的原則下,得評估適度開放部分校園場域 )
(說明: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大專校院如於暑假期間辦理相關活動(含暑期課程、社團活動、轉學考及其他各項招生考試等),請強化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轉知高雄市政府規定自本(110)年5月31日起,該市居家(個別)隔離者仍應入住「防疫旅館」案,請查照。。)
(附件: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6月08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3788100號函副本)
(說明:轉知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急升,高雄市升級相關防疫規範,請貴校(館)配合該市各項防疫作為,請查照。)
(附件: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31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3627700號函副本)
(說明: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5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附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居家辦公措施)
(說明: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請大專校院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請查照。)
(說明: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停課配套措施補充說明)
(說明:境外生暫緩入境至0618)
(說明:有關高雄市政府鑒於本國疫情嚴峻,自110年5月12日至6月8日(共4週),請學校加強校園防疫措施案,請查照。)
(說明: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請大專校院配合辦理校園體溫監測、環境消毒、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等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因應疫情警戒,請大專校院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請查照。)
(說明: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
(說明:有關高雄市政府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110年4月1日起貴校如辦理大型集會活動(1,000人以上),請配合擬定防疫計畫並辦理相關防疫工作。)
(附件: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9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2245300號函、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防疫計畫整備檢核表)
(說明:本部自即日起受理專案開放因雙邊互惠、特殊外交考量及本部華語文獎學金受獎生等境外。)
(附件: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境外生專案入境 居家檢疫期滿後之採檢流程說明)
(說明:有關大專校院境外生專案入境之居家檢疫期滿後採檢相關事宜,請各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附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地方政府衛生局聯繫窗口)
(說明:轉知高雄市政府依該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58次應變會議決議,鑒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即日起至2月底前取消學校校外教學及活動案,請查照。)
(附件:函文影本-鑒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配合本市防疫升級,即日起至2月底前取消學校校外教學及活動,並請貴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本部自即日起受理境外學位生入境申請作業(含所有學位生及先修華語之外交部臺灣獎學生受獎生),相關辦理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因應疫情境外學生來臺機制流程圖(110年2月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境外生專案入境 )
(說明:有關109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至110年2月22日(含)後開學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新聞稿及相關措施)
(說明:有關高雄市政府為避免年節期間密集活動,而提高社區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風險,請貴校辦理大型相關活動(1,000人以上)時,應配合相關防治工作事項.)
(附件: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文、防疫計畫整備檢核表、活動地點座標設定範圍、公眾集會指引)
(說明:提請於安排國外入境人士來臺表演或參與活動,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從事特定活動之管制作業原則.)
(說明:提醒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
(說明:配合我國110年1月1日防疫規範,本部自即日(109年12月31日)起暫緩受理境外學位生入境之申請)
(說明:新型冠狀病毒愈加嚴峻,提醒教職員工生連假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地方)
(說明:12⽉1⽇秋冬防疫專案啟動,請⺠眾及醫療院所主動配合相關措施)
(說明:防疫旅宿設置及管理)
(說明:檢送因應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
(說明: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開放之低感染風險及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境外學位生入境,學校派員至機場接送學生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開放19個國家地區以外之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返臺就學)
(說明:18個國家 /地區之在學境外學位生(含應屆畢業生)返台事宜)
(說明:13個低風險國家/地區的應屆畢業生聯繫告知返臺事宜)
(說明:開放 11個國家 /地區之 應屆畢業生返臺事項)
(說明:因應疫情趨緩,「防疫新生活運動」集會活動辦理指引)
(說明:大型集會公文)
(說明:學校宿舍防疫工作指引)
(說明:大專院校於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
(說明: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109.03.31 教育部通報(說明:大專院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
(說明: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
(說明:大專院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採遠距教學注意事項)
(說明:境外返台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
(說明:大專院校校園防疫措施:助學)
‧109.03.05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揮中心發佈
(說明: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
(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_新型冠狀肺炎病毒之公眾集會因應指引)
(說明:大專院校校園防疫措施:監測、消毒、通風、應變)
(說明:大專院校韓國入境外籍學生居家檢疫注意事項及回報事宜)
(說明: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說明:居家檢疫學生交接及關懷作業注意事項)
(說明:因應嚴重傳染性肺炎疫情,加強落實校外實習同學的防疫工作)
(說明:港澳學生管理及防疫措施)
(說明:大專校院學生居家檢疫注意事項及回報事宜)
(說明:2月6日起中國大陸(含港澳)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居住中國大陸各省市陸人暫緩入境臺灣)
(說明:因應經由中港澳入境國內之後續相關防疫措施)
(說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檢送中港澳入境學生級教職員公管理紀錄表)
(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輸)
(說明:因應因防疫無法返校學生彈性修業機制)
(說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